部门职责

1.负责教学管理制度的制定并组织实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做好教师及教辅人员的思想引领、业务培训及日常监督监管等工作

2.负责制定教学计划拟定学校发展规划中有关专业建设、课程设置、教育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实训室实训基地建设以及新增专业申报等工作

3.负责教学运行管理与教学质量监控和考评;开展日常教学信息交流与反馈;统计教学评价结果;负责上报处理教学事故等工作

4.负责教材的征订与发放工作,审定各学院选用的教材、教辅、教具。

5.负责全校公共基础课教师管理和教学工作。

6.负责各二级学院教研组教研活动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7.负责学校实验、实训、学生实习等实践性教学工作。

8.负责督导教学活动和教师工作量的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开展学生评教及教师评学活动的安排、考试安排、学生成绩上报、教师业务档案和教学档案的建设。

9.负责优质课竞赛、信息化教学大赛、师生素质能力大赛、职业技能大赛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大赛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

10.负责组织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修订及初审等工作。

11.负责学生格证、教师资格证的培训、报名、取证等工作。

12.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做好语言文字推广、普通话普及测试工作。

13.负责英语四六级、单招、职教高考、全国计算机等级、专升本等考试的组考工作。

14.完成上级部门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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