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艺术中心简介104
发表时间:2023-04-16 08:48 公共艺术中心简介
公共艺术中心是根据《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育部教体艺【2014】1号)、教育部关于印发《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教社科【2014】3号)、《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教体艺【2019】2号)《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及河南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成立的我校二级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艺术教育的相关政策与法规,有效组织本校的公共艺术课程教学,组织校内外各种艺术类活动,在全校和实训基地开展艺术类第二课堂活动,进行美育教育。 公共艺术教育部现有行政管理人员 8人,设主任1人、副主任2 人、办公室主任1 人、教学秘书1人、教研室主任3 人。设立音乐教研室、舞蹈教研室、美术教研室。目前,学校公共艺术课专、兼职教师近30人,主要来自于我校公共艺术中心、音乐学院、美术学院、学前教育学院,包括少数艺术专业毕业的从事行政管理的人员。公共艺术课教师中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占任课教师总人数的88%以上。此外,为进一步加强地方传统文化艺术的传承与培养,学校还通过多种途径,专门聘请校外多名绘画、音乐专业人士担任学校兼职艺术教师。 公共艺术中心对全校所有高职学生开设《美术鉴赏》、《历代书法作品赏析》、《舞蹈鉴赏与分析》、《音乐鉴赏》公共文化艺术必修课程,并纳入教学考核管理。执行教育部规定,并开设艺术类实践性公共选修课程(活动课),供学生选择性学习;选修课内容涉及音乐、美术、文学、生活等多个领域。规定所有在校生必须选修艺术类课程2个学分以上,否则不允许毕业。此举大大拓展了学生的艺术视野,使学生在学习各自的本专业之外接受艺术的熏陶,为提高学生的艺术技能和修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公共艺术中心同时承担了高雅艺术进校园和戏曲进校园等校内外艺术活动的组织工作;公共艺术中心下设国画、书法、造型艺术、手工、合唱、吉他、数码钢琴和舞蹈等实训室,为学生艺术社团提供艺术实践场所。利用公共艺术教育实训平台承担学校第二课堂艺术教学活动(活动课)和学校艺术社团的艺术指导和训练工作。 公共艺术中心在上级和学校领导的关怀和支持下,坚信只要坚持不懈努力一定会将公共艺术教育事业做得越来越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