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河南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 展演活动的通知南阳科技职业学院 2023-03-16 08:50 发表于河南114
发表时间:2023-09-18 08:23 各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全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和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大力发展素质教育,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河南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以下简称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是:厚植家国情怀,涵养进取品格。展演活动的项目和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展现当代大学生与时代同向,与祖国同行,胸怀家国,奋力筑梦的价值追求;展现当代大学生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精神状态;展现当代大学生心灵美、形象美、行为美、语言美的崇高审美追求和高尚人格修养。 二、活动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用明德引领风尚,用美育浸润心灵,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坚定理想信念、砥砺报国之志。 (二)坚持面向全体。扩大活动覆盖面,鼓励特色发展,开展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教育特质的艺术实践活动,让每个学生成为展演活动的受益者,形成“一校多品”的新局面。 (三)坚持弘扬中国精神。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通过展演活动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价值、凝聚中国力量,引领学生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 三、活动项目 展演活动包括艺术表演类(含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作品类(含学生艺术作品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和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四大类。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艺术与科技、艺术与生活、艺术与美丽乡村、艺术与校园四部分;艺术作品类含学生艺术作品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学生艺术作品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包括高校美育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与推进模式、高校美育评价体系建设等方面。四个大类项目的具体要求见附件。 四、活动对象 参加展演活动的学生为全校在读专科生,分为甲、乙两个组别,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学生。 五、活动安排 展演活动由公共艺术教育中心、校团委、教务处、学生处主办,由公共艺术教育中心统一协调、组织作品选拔、上报。 1.各学院接通知后组织展演活动宣传工作并按期收集作品。 2.所有参展艺术作品原件请于6月1日汇总至北区1号楼311室,同时提交作品电子版及相关信息汇总表。 3.本届展演活动由公共艺术教育中心负责组织校内评奖、推荐上报。期间中心将开展各项展演活动,选拔优秀作品评奖并颁发证书及奖品。 4.公共艺术教育中心将聘请专家对选拔作品进行指导、完善,按期完成作品录制、上报等工作。 六、活动要求 1.各有关院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安排,并按照展演活动方案要求,指派专人负责,按照时间要求完成作品汇总报送工作。 2.各学院要动员广大学生积极参与,努力扩大展演活动受众面,力争让每个学生都能参与、体会一项艺术展演活动。 3.所有展演作品及汇总表报送公共艺术教育中心办公室。 地址:北校区1号楼311室; 联系人:刘海洋 周小捷; 联系电话:0377-62169918。
公共艺术教育中心 校团委 教务处 学生处 2023年3月16日 |